什么是“巴菲特规则”?还得从巴菲特的“吐槽”美国现行的税收制度说起。在上一个财政年度,巴菲特缴纳的税收是其收入的11%,这一比例远远低于他的秘书,巴菲特认为这显失公平。巴菲特批评“不公平”的纳税比例的说辞不胫而走,在美国贫富差距拉大的背景下,激起了“占领华尔街”运动的自认为属于99%部分的公众的强烈共鸣,人们将富人至少应该和中产阶级缴纳同等比例税款称作“巴菲特规则”。
巴菲特规则迅速引起了“白宫”的注意。参议员谢尔顿·白宫(Sheldon Whitehouse)先生提出了《2012公平纳税法》(Paying a Fair Share Act of 2012),试图以立法形式将巴菲特规则固定下来,重点是设立新的税码(Tax Code),要求年收入超过一百万美元的家庭缴纳至少30%的税款。“白宫”先生的提案得到了白宫的响应,奥巴马也将此作为推动税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在《慈善界为何反对奥巴马预算案》(南方都市报,2012年3月12日)一文中提及奥巴马政府2013年预算案中的一项调整,主要是将年收入超过25万美元的富人的捐款税收抵扣率从原有的35%降至28%。其理由也是中产阶级享受的税收抵扣率15%比富人要低得多,这不公平。
从预算变动到税收改革,奥巴马政府频频向富人开刀,理由也不复杂。为了应对2008年以来的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尤其是提升就业率,政府的经济刺激计划用了不少钱。尽管这些钱投下去,例如说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也的确拉动了些就业,但贫富差距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改善,反而有所恶化。与此同时,奥巴马的医保全覆盖计划又需要花钱,那么钱从何来?至少目前的答案是拿富人开刀,更何况还有巴菲特这样的富人站出来说自己也觉得现有的税收体制不公平。白宫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利用巴菲特规则的机会。
奥巴马的智囊团“美国进步中心”(Center for American Progress),简称“盖子”(CAP)再次站到了鼓吹巴菲特规则的前线。“盖子”的财政改革研究项目主任韩龙(Seth Hanlon)发表了一篇文章,指出应当实施巴菲特规则的七个理由。首先是1%的富人太有钱了,过去三十年间富人越来越富造成了严重的贫富差距问题。第二,过去三十年间富人的税收减免很多,尤其是对投资收入的税收削减让百万富翁拥有了更多财富。第三,百万富翁缴纳的税收比例竟然比上百万中产阶级还少。第四,由于富人缴纳税收少,税赋重担就落到了中产阶级头上。第五,巴菲特规则能带来大量的财政收入,但只会影响一小部分百万富翁。韩龙估计巴菲特规则落实能增加730亿美元,但只有不到千分之一的百万富翁会受到影响,缴纳比以往更多的税收。第六,巴菲特规则受到了广大美国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民调显示超过50%的人强烈支持巴菲特规则。最后,巴菲特规则将重申美国的基本价值观。
韩龙的七个理由不乏牵强附会之词。富人越来越富并不是可以苛责的理由,因为诸多新贵在三十年间是依靠企业家创新致富,微软、苹果和谷歌造就了一大批新兴企业家,这些榜样有助于激励创新精神,而这才是基本的美国价值观,是新时代实现“美国梦”的翻版。如果企业家依靠创新致富,将贫富差距拉大归咎于这部分企业家就陷入了另一种不公平的指责。
另外,比例制掩盖了一个重要的事实是富人在绝对税收缴纳数量上远远超过中产阶级。正如韩龙所言,略微的调整就能增加巨大的收入但只会影响很少的富人,但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就是说富人即使缴纳的税收比例低但其绝对数量却很庞大。
更重要的是,在富人想要影响美国社会的前提下,怎样才是更加有效的方式。一种是多缴纳税款给联邦政府,由联邦政府来决定富人的钱花到何处;另一种是少缴纳税款并且捐款享受税收抵扣,鼓励富人直接将钱用到社会,而绕过联邦政府的再分配之手,藏富于民。对于美国的基本价值观“自由选择”而言,后者恐怕才是更好的选择,批评现行的税收制度,不意味着要政府增税。正如巴菲特捐巨资给盖茨基金会一样,也许这后一条藏富于民的“巴菲特规则”才更加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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