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财富与政府
——再答薛涌
李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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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对薛涌回应的几点再回应。薛涌说:“如今我提出这个问题,竟让李先生这位有机会到美国读研究院的自由主义者有喜感,这难道不是中国自由主义的悲哀吗?”首先,我常常怀疑自己是不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假如自由主义被狭隘理解的话,我很可能就不是。其次,我一个人觉得有喜感,薛涌突然就逻辑跃进到了中国自由主义的悲哀之结论,是不合适的。小子何德何能,一人愚笨竟能累及中国自由主义。我认为这种论证方式是要不得的,可以不同意观点,但不该肆意夸大。
我很感谢茅于轼老师以谦谦君子之风为我展现了如何进行辩论的范例。对薛涌先生的言辞唐突之处,我先道歉。薛先生从年纪而言是我师长辈了,先不敬是大不敬,所以对于“穿越的喜感”这种轻佻之词,望薛先生以我年少有戾气之故原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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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我的回应。在我的《茅于轼、弗里德曼奖与中国自由主义》一文中主要是澄清几种关于茅于轼获得弗里德曼奖的误解。其中对薛涌文章的主要批评是其断章取义,并且曲义误解了茅于轼老师关于“商业能够创造财富、劳动则未必”一说。薛涌之前的辩驳将后半句理解成了“所有劳动都创造财富”,这不仅与茅老师的意思不同,也误解了洛克关于劳动的说法。
薛涌回应的主要意思是茅于轼主要聚焦在反对计划经济,而现在的中国已经到了权贵市场经济,所以茅于轼之前很有意义的传播推广自由主义的工作现在已经“至少部分”不适用了,其中这“不适用部分”包括关于财富和劳动关系的说法。所以薛涌提出了“劳动是第一产权”。薛涌主要是要强调劳动价值在自由市场中的意义,认为不能贬低劳动创造财富的重要性(尽管我实在没有找到到底是谁贬低了劳动)。
薛涌对我的回应是认为我的一个说法不妥,因为我说他大谈洛克和辉格党“有穿越的喜感”。这话辨析下去很容易陷入意气之争,我就简述重点。薛涌旨在论证中国情况已经变了,薛涌眼中茅于轼推广的那种“自由主义”已经不适合了,为什么呢?薛涌的论据是洛克和辉格党以及英国史更能说明问题,其中的关键例子就是“劳动”。
我认为这种论证是有问题的。17世纪的洛克提出的思想里当然有一些基本的原则值得尊重,在经过数代中国学人咀嚼之后,已经成为常识性的理论。尽管经常有被忽略的嫌疑,但大部分是因为后来的研究者自身的问题。简言之,如果认为中国今天的问题,或者中国今天的自由主义的困境,只能到洛克那里去找答案,那可能就是对中国的自由主义了解不足所致了。
自由主义需要理清是对的,但臆测茅老“几乎不可能有机会去研读洛克和辉格党”就步子太大了。我同意薛涌说的“讲自由主义已经讲了三十多年,我辈有着茅老那代人当初无法想象的研究条件,但在关于市场经济和自由秩序的讨论中却几乎鲜有提到洛克者,这本身就是我们这代人的失职”。但我不确定我是不是薛涌说的“这代人”。实际上薛涌的说法不仅忽略了洛克在中国自由主义讨论中一直存在的身影,也忽略了跟薛涌同时代的人的努力。
比如说即便不提及上个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关文运和叶启芳等人的译介,至少也可以不忽略冯克利老师所译之拉斯莱特的《洛克<政府论>导论》,这毕竟也是跨入21世纪后才出的作品。如果我记得不错,冯克利老师略长薛涌几岁,但也算同时代人吧。而观察得出中国三十年“关于市场经济之讨论鲜有提及洛克”的结论,就更让人吃惊了。Google学术至少有500本书符合“洛克”与“市场经济”的描述,中国知网关于“洛克”和“市场经济”的文章超过千篇,这可能还忽略了政治学和法学对洛克的讨论,“鲜有提及洛克”这样的结论应该归咎于作者没有做过基本的调查,或者收到自己的阅读经验限制所致。对于评论写作来说,这种说法显得很不专业。
我和薛涌对洛克的理解没有太大的分歧,毕竟洛克的书虽然版本繁多,但好歹是用英文写的,我觉得挺清楚明白的。洛克的确没有大谈自然状态下劳动不创造价值,洛克说的自然状态也的确和霍布斯不同,两人的核心假设区别是“自然状态下有无私人财产的概念”,霍布斯当然不承认,所以才有在丛林状态里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但洛克认为有,因为自然状态时物产丰富但人很少,不到“稀缺”程度故而没有竞争也没有交易。此时改变事物使其脱离自然状态的劳动并不创造财富,因为当下就为了生计给消耗掉了,没有剩余的。所以我看不出我和薛涌对洛克的理解有什么分歧,劳动确权是对的,但自然状态中是无意义的。随着人类慢慢繁衍生息,为了保护“私产”走入社会契约,扩大交易而采用货币,保护产权而建立共识基础上的政府,洛克的看法如此,薛涌的转述大致如此,我也认为洛克是这样的。这个不是本文要争议的重点,正如我之前就提出的,对洛克的研究要转入更细致的讨论,大而无当的评论是没有必要的,这也显然超出了评论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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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对薛涌与茅于轼关于“劳动未必创造财富”作为市场规则之基本预设问题,倒是值得多说几句。有一种论证方式背后隐藏着一种“极化思维”,就是非此即彼的逻辑,这种“极化思维”可能有害自由主义,我觉得很有必要指出来。
薛涌争议茅于轼关于工人农民和企业家关于创造财富的论述,茅于轼的观点是改革前缺少企业家去沟通市场所以工农劳动没有创造财富,改革后企业家组织生产要素财富极大扩展。薛涌的观点是改革前工农劳动的财富没得到承认,改革主要是确立了劳动的所有权或产权,而不是茅于轼说的有了企业家。接下来薛涌认为可以将劳动作为第一产权,这样如果所有人都劳动都可以得到承认,那么就可以不区分企业家和工人农民。
我同意这种对企业家的解释,但对于是不是要将劳动作为第一产权,我有所保留。因为现有的学术论证中,并不需要劳动作为第一产权来解释企业家行为。奥地利学派的学者对企业家的认识都是人所具有的一种才能,因此这种企业家行为在适当的条件下就可以表现出来,例如革新技术、扩展市场和创新制度,都是企业家行为,本身并不需要从劳动作为第一产权的角度来解释。当然我也不排除薛涌这种解释。只是觉得大部分与中国改革一起成长的人,都容易感知确立产权和有了企业家是一体两面,根本分不开的事情。没有产权激励不会有企业家,没有企业家对制度的突破也根本不会从全民所有制转向承认私人产权。
薛涌认为目前的问题已经不是有没有市场的问题,而是需要什么样的市场的问题,因为我们面临的是一个“不公正”的市场。薛涌的观点是这种不公正主要来自权贵资本主义的不公正竞争,这种竞争的最大受害者是普通老百姓。所以现阶段的问题主要是判断到底对私产的侵害发生在富人还是穷人中?应该先保护哪里?薛涌认为茅于轼说的先保护富人不是紧要的事(尽管茅于轼说的是不管穷人富人都要一起保护),而是应该先保护穷人。
我以为不管是从洛克的角度,还是立足于今天中国的现实,薛涌的看法都是有失偏颇的。我同意今天的市场不公正,但这主要是汪丁丁和吴敬琏解释的“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缺失所致。这种双重缺失带来的主要问题是政府的干预之手伸得太长,以至于不管是富人(例如黄光裕、吴英)还是穷人都未能得到充足的保护,挑起贫富之间的矛盾并不能解决中国的根本困境。
相反“让穷人认为富人才是自己贫穷的根源”倒一直是统治者转嫁自身责任的好办法,这样体制上的问题就容易被这种争论所忽略。茅于轼多年来在传达的信息就是政府之手产生的问题,不管是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富人穷人问题”还是企业家问题,矛头所指均是政府干预之害。这根本不是“先保护谁”的问题,而是追问要同等保护为何做不到的问题。
洛克的思想的确是很重要,但或许也没有像薛涌说的那样重要,我以为洛克最重要的,对当前中国最有意义的思想薛涌并没有指出来。洛克思想里对今日中国或许最有启发性的一点,是“革命”的思想。两篇《政府论》,第一篇反驳君权神授,权威只能建立在被统治者拥有的基础上,已蕴含社会共识之紧要。第二篇解释政府之唯一目的在于保护私人产权,政府的统治必基于被统治者的同意(体现为法律),而政府不过是人民委托其保护自己私产的代理人,当代理人背叛人民时,政府就应该被解散,人民就有权进行“正当的”革命。
这番论述对照中国今日自然很有意义,政府必须思考的是怎么做革命才不会发生,这或许是更重要的问题。
【争议茅于轼获奖】
1,茅于轼获奖;2,薛涌发表批评文章《茅于轼与中国自由主义的误区》;3,我发表了《茅于轼、弗里德曼奖与自由主义》进行澄清;4,茅于轼老师发表《与薛涌商榷》,刘远举兄跟进《劳动的中国故事》,黄明涛老师跟进《茅于轼与自由主义的中国语境》;5,薛涌发表对茅于轼和我的回应《劳动是第一产权》;6,我发表上文《洛克、财富与政府》作为再回应。(不保证会有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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