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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是妥协的结果

我之前写过一篇《改革计划生育政策的理由》,发表在《财经》杂志2013年第28期上,那篇文章有一个简单的看法是不能用“利益”来应对“是非”问题。前者是功利主义的考量,后者是康德主义的律令。一件事不能因为它有好处或者有坏处,我就去做或者不做。我就是以此来评价计划生育政策的。所以我主张计划生育政策“应该”废除,并不是基于这个政策到底有什么好处或者坏处,而是因为它是“错”的。

 

大部分经济学分析总是纠结于某一项政策的总收益和总成本,这种分析只有在成本和收益的担当主体非常清楚时,才没有太大的疑问。而担当主体非常清楚的经济学意味是:一,法律清晰界定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得到法律保护;二,法律执行非常有效率。这两条在中国当下都是缺失的。所以要谈的是法律缺失条件下的问题,比如现在就遇到“社会抚养费”不知去向的难题。

 

评价好处坏处,你需要设定“谁”受益,“谁”受损。在公共政策领域,由于加总社会利益的帕累托改善在真实的约束条件面前难以达成,所以往往面临的就是“权衡”。这里损失一点,那里获得一点。然后各方利益主体打打闹闹,最终不得不妥协,选择一个大家暂时还能接受的结果,公共政策就出台了。这就是说,公共政策的出台并不是各方都满意,而不是各方不得不妥协的结果。“计划生育”政策也是如此。

 

2目前的争议在哪里?

2.1 放松与严控

目前来看,争议主要就是两个方向,一是放松,一是严控。严控的理由主要就是人太多了,太多人的竞争就会导致没有尊严的竞争(参见我的朋友苏振华在《对张艺谋,罚太少了》一文中的论证)。不过这在我看来,主要是抒发“人太多了”的感叹,背后根深蒂固的还是类似“增长的极限”这种思维,对“他人可以自己做主”这种自由观的深深不信任。

 

回头来说放松的理由,一是计划生育、尤其是一胎制造成的恶果,这不仅仅是劳动力数量减少的问题。而是在人口结构中,老少比失衡和性别比失调的问题。但正如我上面说的,这些其实不重要,因为到底这计划生育政策好与坏是说不太清楚的一件事。

 

二来,也正是如此,我恰恰不同意振华的观点,认为必须要从权利上正本清源。用权利来反对计划生育正是一种超越功利主义的、更高层面的反对。这完全不同于认为现在“人太多了残酷竞争之下没有尊严所以要严控人口”的观点。但振华应当仔细想想这“严格节育”到底把人的尊严摆在哪里。

 

2.2 历史与预测

现实的政策取向,一点不例外,走中间。逐步放开“单独二胎”,然后过渡到“全面二胎”。尽管没有最终的时间表,但最终方向是很清楚的,就是废除对家庭生育人口的数量管制。不妨想想为什么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文明国家都把生几个孩子这件事交给家庭自己去决策,其中的道理绝非三言两语可以道尽。

 

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当然是一个怪胎。让我们回顾一下这个短暂政策的历史,或许更加有助于说明问题。首先值得说明的是技术进步对人口生育率减少的贡献是无与伦比的。一来是避孕技术,二来是人工流产技术,这两项技术极大降低了家庭自主决策生育孩子数量的成本。相比较而言,计划生育政策的初衷则是为了应对1963年的生育率反弹。

 

那么为什么1963年生育率会反弹呢?1949年的时候,一个女性平均生育6个孩子。但19591962年大饥荒,生育率猛降一半。一来由于营养水平低,生不出孩子;二来由于严重的管制导致的匮乏,生育意愿也不足。所以到了1963年,走出饥荒不久,生育率猛回头,不难理解。当年的生育率根据统计是7以上。

 

这个可以理解的反弹一下子吓坏了决策者。所以1963年就开始在城市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提倡少生优生,但是对每个家庭的生育数量并没有说只能是一个。城市生育率下降很快,1967年城市生育率就降到了3。生育率全面下降,主要是1970年代第二轮计划生育在农村和城市的全面实施,并且对生育数量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鼓励城市家庭最多生育两个孩子。这样到了1980年代进一步实施第三轮计生生育政策(也就是“一胎制”)的时候,生育率就马上降到了2以下。

 

这一政策持续三十年之后,恶果就出来了。重点是人口结构的扭曲,有两点:一是老龄化趋势不可避免,尽管学界对一胎制对老龄化有多大影响有不同的测算,但毫无疑问一胎制的确恶化了老龄化的趋势。

 

北京大学的曾毅教授及其合作者基于201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做了个测算,结论是如果保持一胎制政策将造成老龄化大大加剧和劳动力资源迅速萎缩。即便按照目前的单独二胎政策,2050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将高达28%,需要照料的老人比例将接近10%。而18-64岁的劳动人口将从2010年的9.4亿,萎缩到2050年的7.6亿。造成的困境就是一方面需要照顾的老人越来越多,一方面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却越来越少了。2010年约8个劳动者负担1个老人,而按目前的政策,到2050年,2个劳动者就要负担1个老人,最后就会养不起。

 

二是性别比例失调,我们经常被媒体报道的“剩女”现象所影响,中国的实际情况是适婚年龄段的男性找不到老婆的比例很高。这些年媒体也有开始报道越南新娘的现象,实在是不得已没办法的“进口”。还是曾毅老师等的研究表明,过去20多年来,一直允许实行普遍允许二胎加间隔政策(即中间生育需要间隔一定的时间)的甘肃酒泉市、山西翼城县、河北承德市与湖北恩施自治州的出生性别比多年来一直保持在正常的范围,大大低于周边地区。意思是说,周边生的男孩显著多于这几个普遍允许二胎的地区。

 

老少比失衡和性别比失调的长期负面影响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2.3多了还是少了

目前有不少从个案或者自身感觉出发的说法,认为中国的人口太多了。这些说法其实都是站不住脚的。曾毅等人的估计可能还是保守的。有兴趣进一步研究的可以参见易富贤、何亚福、李建新、梁建章、以及Dennis Yang等人的研究。

 

我这里简单说一下学界研究的结果。要回答生多了还是生少了的问题,不妨看看实行一胎制之后到底少生了多少人,这样的话大致就能对规模有一个了解。曾毅和耶鲁大学的Paul Schultz估算了这一政策效应。如果说计生机构在农村完全不存在,一个农村家庭可能会多生0.25个孩子。而Dennis Yang的研究表明如果没有任何超生罚款,一个农村家庭可能回多生0.33个孩子。这两项研究表明计划生育政策尽管在农村得到了严格的执行,但其实减少的人口数量或许并没有想象的多。这个道理回转过来差不多,也就是说,全面放开生育,人口会有短暂反弹,但这个规模也不会很大,可能远远低于目前的各种估计。

 

当然人口多和少,各有利弊。但这种调整最怕的是全国一刀切的政策,限制和鼓励人口都是如此,背后都是很危险的倾向。而那些认为自己有办法判断和主张目前的人口规模多大合适的,也需要警惕。

 

例如振华谈到:“生存竞争是如此的惨烈,如此数量巨大的人们卑微地活着,这会对人们的生育选择产生影响吗?即民众是否因此可能自愿节育?我对此相当的悲观,我不认为多数人有这样的理性,否则‘工资寻底’这样的事实就不会发生。”

 

姑且不说“工资寻底”这件事和人口规模的因果关系(因为工资寻底是在劳动力增速趋缓的情况下发生的,所以可能更多应该研究其他的因素,而不是人口规模),但说说这种观念背后的问题。当然振华可能只是表达一个个人的观点,例如“我不认为多数人有这样的理性”。同样的,反过来我也可以表达一个“除了不能做决定的婴儿和其他的由法律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之外,我认为大多数人都能为理性的选择”。

 

这意味着我赞成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尔的研究,即家庭在生育孩子这件事情上是极为理性的。包括父母会考虑生育孩子的数量与质量之间的替代关系,以及随着父母工作机会增加提高了生育孩子的机会成本也会减少生育孩子的数量等。

 

3计划生育政策的意外后果

前面大致已经说清楚了几件事,一是“一胎制”的不良后果,二是幸好这“一胎制”的政策效应不太大,现在处理起来来得及。

 

但为什么我还是要说政策好坏不那么重要呢?因为计划生育政策的确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好处”,是政策的非意图后果。尽管坊间对80后、90后喜欢贴标签,认为这些独生子女的一代有很大的问题,但是值得注意的有以下几点:首先,因为独生子女所以受教育的程度极大提升,懂英语的年轻人更是远胜于父母辈,同时伴随着科技发展,网络一代更有可能走出父母辈的局限,不仅是地域上的局限也指就业上的局限。这就是在子女数量上的情况下,培养高质量的子女。而教育具有很大的外部性,这对社会是好处了。

 

其次,由于是独生子女,对公职人员的限定造成了“隐性世袭”越来越难。尽管我们经常听到现在“红二代”的故事,但如果不是计划生育政策,恐怕中层和基层的家族化比现在更加严重。

 

最后,由于英语世界的价值观以及技术革新带来的对年轻一代的冲击,使得这些人更有可能刺激现有的中国政治体制,促成政治体制的转型和变革。希望当然在年轻人身上。

 

当然,这同样会产生其他的问题,例如年轻人越来越不关心体制的问题,例如年轻人相对更加自我中心等等。所以还是“有利有弊”。并且由于利弊的主体不同,也就是说,对一些人好的政策,对另一些人未必如此。主体不同,你要比较的是利益大小,就马上陷入了人际之间到底是否可以比较利益和效用的“福利经济学困境”。也是在这个意义上,辩论计划生育政策,还不得不从功利主义比较的视角中跳脱出来,走向权利的视角。

 

4走向自由选择

振华试图用“尊严论”来超越“功利主义”的比较,但认为走向权利视角的人思想懒惰,其开出的药方却是不知道把人的尊严摆在何处的“严控生育数量”。唯一比现行计生政策有所改善的,恐怕是振华设想的“用钱买孩子论”,更是违反了其在论述中提到的“人本身不是工具”的说法。所以振华说理和论证前后逻辑是相当不一致的,需要更好的打磨。

 

在我看来,要捍卫“人本身就是目的”,从权利入手的论证比功利主义的论证具有正当性。而且这看起来也不偷懒,而是经过了反复的考虑和比较,至少这中间有很多人是经历过功利主义大辩论的人。比如说另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对印度人口问题的论述,控诉印度的性别歧视导致“一亿消失的女孩”。但最终的论证应该趋向何处?还是人的自由选择。振华以前也是心心念念森的《以自由看待发展》,怎么到了这计划生育的节点,就有了另一种转向呢?

 

经济学界已经从功利主义的角度表明废除计划生育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且这还有助于我们从权利的视角进一步认识生孩子是一项应该归于“家庭”的权利。由政府或者社会组织来代替家庭做生育决策,不仅在经济上是无效率的,而且更是把人下降到物的层次从而使人陷入奴役而无尊严的状态。正是后者,决定了这项政策是“错误”的政策。

废除计划生育的理由


理想制度条件当然不会具备,但这也不是人类就此投降的理由。相反,这正需要企业家精神,推进技术进步,推进制度变迁,来解决人类的困境。只不过与此同时,作为学者也要认识到,对好社会的向往往往是坏社会的起源。我们要清晰认识到并且接受这个世界的不完美,也需要意识到任何改善只能是出自主体的自由选择,他人的越殂代疱没有你的同意,即使有些看得见的好处,终究会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

 

李华芳,2014,为什么必须废除计划生育,腾讯·大家,http://dajia.qq.com/blog/35207801714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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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芳

李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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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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